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联系方式 | 验收文本 | 验收监测单位 |
| 成都晨光博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晨光博达氟橡胶研发试验室扩建项目 | 四川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六路 168 号 | 028-85730628 | 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 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uploadfile/2025/0626/20250626101013521.pdf(晨光博达氟橡胶研发试验室扩建项目验收意见)
uploadfile/2025/0626/20250626101013429.pdf(晨光博达氟橡胶研发试验室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