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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联系方式验收文本 验收监测单位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西航港大道中四段3888号 028-60666671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pdf

通威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pdf